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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11日 星期四

年終圖書定價制度清倉會報

這兩週來網路書市間有個熱門的話題,是關於「圖書定價制度」的存廢與否,在目前以立法形式推行圖書定價的國家數量還是比用行業協議約束書價的國家來得多。回溯到十九世紀末年,歐洲開始實施圖書定價,在不同的國家之間卻有了兩極化發展:英國、瑞典、芬蘭等國嘗試過制定書價協議,可是後來相繼廢除。至於法國、德國、西班牙等國,從1980年代以來,已將行業協議正式轉換成立法來保護圖書的定價制度。

圖書定價制度的存廢與否,每個國家考量重點都不相同,以英國為例:當初實行定價制度,是為了方便出版社將資金用於銷量不高的重要作者作品出版;而日本將出版品排除《反壟斷法[*1]》之外,限定出版品價格不能高於國民的平均收入水準,則是考量為了提昇全體國民知識素質,讓所有人買得起、買更多書籍;在德國的政府則是出於阻止圖書一味商品化的趨勢,企圖透過定價制度來維護文化的特殊性,以及出版社和零售商的多樣性。

英國定價制度的瓦解



儘管圖書定價制度聽起來如此優秀,仍比不上自由貿易市場的衝擊,以及利益分配不均後的糾紛。最早是由麥克米倫的佛德里克.麥克米倫(Frederick Macmillan)發起並起草的一份圖書淨價協議,1900年在版權協會、書商協會及作家協會三方共同倡議實行,內容與其基本相同,規定零售書商都必須按照定價售書,不得打折。1962年,該協議被提交限制競爭裁決法院(Restrictive Practices Court),法院當時認為,圖書淨價協議有利於出版商使用書商的資金來資助那些重要但讀者較少的作者的作品得以印刷出版,因此批准了該協議。

但終於在1991年開始破局,是年狄倫書店(Dillons)、水石書店都開始提供打折圖書。1994年,公平交易委員會又要求法院再度審理該協議。1995年,哈潑.柯林斯和藍燈書屋等幾家大出版社退出圖書淨價協議,零售商提出分享圖書銷售中的利潤,1996年英國書商協會也退出協議,1997年,法院裁決該協議不符合大眾利益,由此,圖書淨價協議退出英國歷史舞台。而大型連鎖書店像隻大怪獸一樣拓展,圖書零售價大幅下滑,很多大型超市也分食了圖書市場,它們的目標是藉由少數暢銷書的打折,吸引消費者走進超市購物。

消費者耳熟能詳的亞馬遜書店也在此時進入英國。

取消定價制度後的景況



沒有了圖書協議制度之後,乍看之下消費者們好像可以買到更便宜的書,也有了更多的選擇。但是事實真的如此嗎?尼爾森圖書追蹤公司對2001年至年間由於圖書打折導致的收入減少數目做了統計,這個數字竟達37億英鎊──這10年間,英國市場共售出18.8億冊書,創收144億英鎊,根據定價應該拿到的進賬是181億英鎊。10年間,圖書打折幅度連年攀升,平均打折幅度從2001年的16.4%,到2009年增加到24.7%,是歷年的新高(其實台灣的「博客來79折」也未遑多讓)。

這些消失掉的錢,如果在定價制度還存在的情況下,也不盡然會全部跑進圖書業者的口袋;因為沒有了價格促銷,圖書也不會有那麼大的銷量。我們可以說,出版商和書商是在用更多的銷量來換取「薄利」。

聰明的愛書人馬上會聯想到一件事情--那就是獨立書店和連鎖書店的倒閉,是否也是肇因取消「圖書淨價協議」的緣故?這是一個很難釐清的因果關係,英國目前的情況是:由於取消了圖書淨價協議,有更多的消費者透過超市買到了想買的圖書,有一些獨立書店依然存在著,消費者花更少的錢買到書,暢銷書的銷量也更大了。然而從另一個角度看,連鎖書店因此把焦點都關注在暢銷書上,而忽略了具備長尾效應的高品質圖書。有出版人投書表示:「市場上有太多商家利用價格杠杆來賺得市場佔比,因此損壞了行業保持盈利並賴以為繼的出版鏈條,限制了真正創新式的行銷。」

另外一種可能的情況會否是,「由於圖書打折,出版商在定價時會考慮提高定價,如吉米.奧立佛(Jamie Oliver)的書的價格就被定到一個不太合理的水平。消費者因而認為創新的內容已經貶值了。」

山姆大叔的逆襲



另外一個導致英國(或其他採取定價制的國家)圖書價格協議瓦解的因素,該是以世界正義巡迴法官自詡的美國。美國國會1936年通過了《1936年羅賓遜-帕特曼法》(Robinson-Patman Act),來作為《克萊頓法》(Clayton Antitrust Act)的補充。該法案由國會議員賴特.巴杜曼(Wright Patman)批准,法案禁止任何個人或企業採用價格歧視的手段向不同的購買者銷售相同商品,這樣可能會削弱競爭導致壟斷。在這一反托拉斯體系下,以保護市場競爭和維護自由貿易為基本,圖書可以自由定價在市場銷售。同時,美國圖書憑藉在成本結構、首印量大以及匯率等方面的優勢,對英國市場形成巨大威脅,也是導致英國廢除圖書定價的一個原因。

在20世紀70年代末期和90年代中期,美國經歷了兩次紙價上漲,1975-2000年間,不考慮通貨膨脹因素,精裝本和平裝本圖書價格平均上漲了10%和38%。

出版社事先考慮到圖書的大幅打折,因此提高書價,來彌補損失,是另一個重要因素。這也催生了書業的惡性循環:圖書更多地走進了非傳統銷售通路,暢銷書以大幅度折扣、大量售出,出版社加大暢銷書的印量減少其他非暢銷書的出版,導致新書品種不斷下降,嚴肅文學、有價值高品質的出版物式微,隨後,出版社不斷提高圖書定價,以維持高折扣下的盈利。而絕大多數的獨立書店無法與超市和網路書店相抗衡,紛紛倒閉。

一路看下來,取消定價制度的初衷不管喊得再怎麼冠冕堂皇,都免不了那分贓不均的爭議,而消費者跟零售書店之間可能互相都有嚐到一點甜頭(經歷約十年的薄利多銷),但最後面臨到的全球性危機卻是,我們越來越不容意看到具有個人創意的書籍了,取而代之的是那種有普世價值、大市場的暢銷書。並不是說這樣的書不好,但打個比方來說,人每天都要吃飯,也會想吃點有特色的小吃吧?會不會到最後,所有人都看一樣類型的書、就如同只能吃同一種食物呢?現在書市給我的感覺就是如此。

武士道的理想堅持



日本這個國家在某些層面上讓人感到欽佩,在三島由紀夫以利刃自剖時,就可以顯見這點--武士是會擇善固執的。

從二十世紀九零年代後期至現在,儘管日本出版業持續不景氣,但在如今看來,多虧有了定價銷售制,才避免了出版業的全線崩潰。

在日本,把定價銷售制叫做「再販制」。「再」即「二次」之義;「販」即「銷售、零售」之義。出版社透過批發公司把圖書批發給書店,是「第一次銷售」;書店把圖書賣給讀者,是「第二次銷售」。與世界其他國家的圖書零售制相比,日本圖書再販制的特點在於,圖書的價格由出版社指定,出版社透過批發公司監督書店執行,書店在出版物的零售過程中,沒有權利漲價銷售或減價銷售,只能按定價銷售。所以,再販制實際上就是圖書固定價格銷售制。

二戰以前,日本出版業總體上處於自由競爭的狀態。對於圖書的價格,出版社可以自由地定出「本體價格」(即不含消費稅的價格);批發公司可以自由地定出批發價格;書店則可以根據行情自由地或按定價銷售或漲價銷售或減價銷售。

二戰之中的1941年,日本政府因為戰爭的需要,成立了日本出版配給統制會社,把日本的出版社、批發公司和書店統一管制起來。在「大一統」的體制下,圖書的本體價格、批發價格、零售價格也被「統一」。這為日本出版業戰後實行再販制埋下了伏筆。

二戰結束後,駐日聯合國軍總司令部勒令日本出版配給統制會社解散,出版行業因此「鬆綁」。但是,由於該公司多年的統一管制,日本出版行業的流通通路在事實上變得比較單一:出版社→批發公司→書店。

當時,在大多數出版社、書店離開了「中盤」不知所措的情況下,一批出版人士和批發人士站出來,相繼成立了東販、日販等圖書批發公司,重新開始出版、批發、零售的運轉。在1953年以前,出版社按照以往流行的不成文的交易習慣給圖書定價,圖書交易公司把圖書批發給書店。由於還沒有實行再販制,出版社和圖書交易公司不能約束書店,書店為了促進銷售或削減庫存,既可以漲價銷售,又可以減價銷售。

1953年,日本制定「壟斷禁止法」,把圖書、雜誌、報紙等出版物認定為「壟斷禁止除外的商品」,即不參與市場競爭、必須在價格上有所壟斷的商品。日本官方之所以做出這樣的認定,是考慮到提高國民的素質離不開出版物,要讓全體國民買得起、買得多出版物,就必須「壟斷」出版物的價格,使出版物的價格水平不能高於但可以低於國民的收入水平。從「壟斷禁止除外的商品」認定出發,自然就催生出了再販制。

回歸實施定價的反省



身為一個消費者,對於定價制度的實施固然是樂見其成,但是有些必須了解的當務之急不得不說;特別是在台灣政府大量投入資金發展「數位出版」一頭熱的今天,很多根本性的出版問題都有待釐清。引用商報在今年一月22日的文章
  1. 定價制導致書價平穩保護消費者利益

  2. 定價制使出版業面臨金融危機時更抗壓

  3. 廢除圖書定價制使通路混亂讀者受損

  4. 自由價格體系會致打折「不能承受之重」

  5. 定價制可保護圖書出版的品味

  6. 定價制實施需要良好的外部環境


我不算一個左派份子,甚至有潛在自由主義的基因,但是我仍然相信一個國家必須在對永續福祉的考量下進行決策,特別是攸關文化與知識傳承的領域--我不希望像中國那樣對所有文化出版品進行誇張、獨斷「自以為對人民好」式的審查,而是在開放讀者用品味自由選擇的情形下,塑造出屬於我國自己的閱讀形象,進而才會漸漸累積一層台灣特有的文化底蘊。這是一條漫長的路。

[*1]在我國應為公平交易法。




***

編輯碎碎念



寒假開始後,我看著家中讀國小的弟弟抱著一本寒假作業猛嗑,不免好奇地借來翻閱,想看看現在小學生到底都寫些什麼樣的功課。

「嗯,要寫二十篇日記,數學測驗卷十回…社會科要看兩場展覽,並且交心得報告…自然科要觀察植物的生長報告……咦,你們的國文作業呢?」

「在這裡。」

我弟拿出一疊綠豆碰似的宣紙,上頭用淺墨色印上臨摹浮水印,然後對我傻笑著:「老師說要把這些寫完。」

「那你寫幾張了?」

「只有這樣。」他翻出兩張任誰看到都不會聯想到「書法」的印象派畫作。

當場我就決定使用Call Out小天使的機會卡,撥了通電話給國小麻吉「豪哥」。想當年我們兩人可是稱霸文山區國語文競賽的“絕代”雙驕(因為一個世代大概也才半年而已);豪哥從二年級開始學書法,寫得一手美到超齡的硬筆字跟軟筆字,而我則因為上課愛講話,遂被老師指派去參加演講比賽。當時我們兩人一路過關斬將進入北區複賽……這又是另外一段故事了(請不要拖稿,謝謝)。

雖然說這年頭國畫、墨寶的地位逐漸下滑,除非將來有從政的打算,可以在贈送匾額、題字留念時派上一點用場;但最近好像連題字文化都已經升級成「電子數位打樣」,看看桃園國際棒球場正門口的「朱立倫 題」四個大字,好歹也選個「華康魏碑體」吧…。為了避免哪天我弟當上總統時,發生這種窘況,還是從小奠定基礎為上。


「豪哥,有件事情想請你幫忙。方不方便今晚來我家一趟,調教一下我弟的毛筆字吧!」

於是小弟他就在虎年來臨的前夕拜師了。

歲末年終時分,敬祝經典文學坊的各位朋友,開春大吉、紅包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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